张遵现在就是穿开裆裤的娃娃,刘禅的原味羊肉串,吃的他小嘴油汪汪的成了一个小花猫,张星曦到底是“大姑娘”了,知道吃油了用帕子擦嘴!

见两个小家伙吃的开心,刘禅也是笑了:“高端的食材往往用的就是最简单烹饪方式,一撮盐,香气四溢!”

张遵年纪小,不会说太多的话,嘴里的“香”字,就像是机关枪一样,一个劲的往外冒。

刘禅无奈的摇了摇头,伸手点了点张遵的脑门:“你呀,是猛张飞的孙儿,不是花猫,要知道干净,懂吗?”

张遵呢,就是傻傻对刘禅笑!刘禅也是一捂脑门,他这真是当皇帝当习惯了,对谁都是说教,跟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娃娃,叫个什么劲儿。

告诉张星曦多喝一些山里红汤,以防积食,刘禅便又抓起一把肉串放在火上。突然感觉到袖子再动,回头一看,原来是张遵这小混球,那他的龙袍当帕子用了。

呵呵!“行,你小子行!比你爹强多了,皇帝老子的龙袍都敢蹭,是吧!”

张遵不知道刘禅说的是什么意思,他就自动刘禅在对他笑,一个爱对他笑,又愿意给他好吃的人,自然是他的喜欢的。

所以,张遵就展开了小手,投入刘禅的怀中,咯咯的笑了起来。而对面的张星曦则对侄儿赖皮,不停的比着羞羞,又嘲笑的吐了吐舌头。

一大带两小,就在刘禅的寝宫外,玩了小半天,直到两个孩子闹觉,刘禅才把他们带回殿,让小姑侄二人,就睡在他的龙榻上。

迈着小碎步进来的黄皓,瞧了一眼榻上的孩子,低声笑道:“陛下,您很喜欢孩子啊!”

这是自然,孩子就代表着希望!而且,孩子的感情都是真挚的,没有那么多功利心,不必时时提防,更不必担心被害。

“黄卿,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?”

黄皓頟首应是,他当然记得。那年,他十五岁,先帝晋位汉中王,建立王宫,设内侍,凡被挑中的少年,其家赏绢五匹,薄田三亩。

黄皓自幼父母伤亡,跟着祖父长大,选内侍时,刚好祖父过世,他的叔父为了区区薄赏,就不顾兄长绝嗣,起了送他入宫为奴的念头。

可宫内挑人,是有要求的,像黄皓这样长期吃不饱饭,人也瘦的跟皮包骨头似的,根本干不了活,送进宫也是浪费粮食,根本就不可能入选。

他叔父黄山,为了给侄子增加“助力”,便私自进行了阉割,黄皓在牛棚中住了一个月,仅有几把破草灰疗伤,支撑他活下来,唯一的希望,就是进宫能吃饱饭。

他命大,挺过来了,也正是因为他是净身过的,自然比那些未净身的活下来几率大,所以成功入选。

不过,黄皓期望中的好日子,并没有到来,进宫后,他还是要被人欺负,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刷净桶。

终于有一天,他受不了啦,跳到了宫河中,想给自己个了断。刘禅也在那时路过,便让侍卫把他捞了上来。给了他一碗肉,也给了他新生。



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