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枫凭借着自己完美的意志力,一勺又一勺,将砂锅里五分之四的红烧肉盛到不锈钢盆里。

然后用锅盖盖上,封上一半香味后,又用棉布包裹起来,递给两人。

一是为了保温,也是为了防止两人烫伤。

“咕嘟。”

余天行的嗅觉没有闵雄那么灵敏,此时还有些理智,他咽了口口水,说:

“林,林哥,这也,太,太多了吧。”

“不,不能让你吃亏。”

那肉,一看就至少三四斤,现在光是三斤猪肉,都快四五十了。

理智告诉他,不能占林哥便宜的。

“你们不是还帮我耕地了嘛。不吃亏,而且,早上我那两碗粥,也不值10块呀。”

林枫笑了笑。

“那,那,你以后有啥要帮忙的,就喊我,我俩。”

太香了。脑瓜子都要不好用了。

肚子已经开始不受控制的打鼓了。

“行。赶紧回去吧,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。”

林枫笑着挥挥手,示意他俩赶紧回去吃饭。

交响乐的大鼓在这俩人的肚子面前,都得退位让贤。

余天行现在觉得,这个盆比炸药包还要考验他的意志力。

至于闵雄,在砂锅打开的那一刹那,他整个人已经傻掉了。

像是个木偶一般,站在那里,要不是本能还会咽口水,估计都能把林哥家里淹了。

“闵雄,大熊?回神了嘿!”

“艹!你红烧肉飞走了!”余天行揪着闵雄的耳朵,用自己平生最大的音量吼道。

“什么?!!!”

闵雄那眼睛,瞬间瞪的比门神神像还圆。

余天行看人总算回神了,松了口气,无比郑重的说:“骑车会不?咱们早一分钟到食堂,就能早一分钟吃上。懂?”

“懂!”闵雄一下子跨坐到电动车上,拍了拍后座道:“请红烧肉上车。”

那他呢?不用上车了吗?

余天行沉默。

算了。

如果换成他骑车,他不保证闵雄真能忍住诱惑不偷吃。

也不保证自己和小电驴,能安全的到达他们在村里的小食堂。

食欲这东西,唉,磨人哦。

后座上,余天行紧了紧抱着红烧肉的手。

这次,如果发生意外,他保证就算他受伤,肉也绝不会受伤!

送走两人,林枫终于能做到桌前,享用属于自己的午饭了。

红烧肉入口的那一刹那,林枫就没忍住,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。

舌尖,牙齿,口腔,乃至他身体每一个地方,都在拼命的感叹:

啊对对对!

就是这个味儿!

猪皮软糯中带着些弹牙,肥肉部分,入口即化,瘦肉吸饱了汤汁,软烂入味,带着点嚼劲。

丰富的口感,在嘴里旋转,跳跃,争相融合在一起。

裹挟着甜中带咸的汤汁,和大米饭交织在一起,完美绝配。

那种快乐,那种满足,就像高不可攀的神女突然出现在他眼前,还跟他表白。

兴许,比那还强上两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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