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妈边说边从那块肉上切了一小半,把剩下的用干荷叶包起来,放进柜子的角落里,小声嘱咐向春:“多出来的回头你带走,别让别人看见。”    向春听后一愣,“不好吧?要是秀才大爹知道我往家带东西,那就说不清了。”    “傻姑娘,要是老爷觉得:你用三十文钱能买这么多肉,那你以后才有得麻烦了!”    向春一想,果然很有道理。要是每天都让她用三十文买两百文的菜,那真是天晓得。    为了感谢陈妈的提醒,向春包办了午膳的三菜一汤。开饭的小铃铛一摇,举人公子们三三两两地从垂花门里走出来,在饭厅里的圆桌边坐好。    陈妈去送向能仁一家四口的饭食,向春把事先分好的饭菜给公子们端过去。    向春来了几天,大家对她已不陌生。年纪轻的公子们总是腼腆些,受了饭食低眉道声谢,从不多话。    只有一个姓柳的举人大叔因为看她像自家小妹,总爱逗她叫‘哥哥’。    这天中午吃的是红烧肉,每人碟子里都有方方正正浓油赤酱的一块。向春刚把食盘摆到柳举人跟前,他就煞有介事地叫起来:“小春,这不对啊!”    不对?向春扫了一遍米饭,肉肉,地瓜丝和青菜,没错啊。    柳举人指着对面旬棠的碟子,笑嘻嘻地说:“旬公子的肉足足比我们都大了一圈,小春你太偏心!”    大家跟着往旬棠那边看。柳举人说的没错!那块肉不仅大,而且五花三层地格外诱人。    举人们窃窃笑,都以为向春会羞得夺门而去。没想到她站在原地,大大方方地说:“好马配好鞍,好船配好帆。旬公子芝兰玉树,吃块好肉怎么了?他总是给你们说文解字,难道不该多吃一点?”    她满口‘旬公子芝兰玉树’,‘旬公子辛苦’。    柳举人忍不住扑哧笑了,“好好好,你有理。不管怎么说,小妹的一番心意,做哥哥的总要替你表出来才对!”    “你!”向春突然发现中了圈套。真是没办法,好好的事被他这么一说,听着怎么就歪了呢?    她是担心万一找不到徐莫文,没法跟邱博古交代,才想跟旬棠套个近乎,给自己留条后路。虽然旬公子的身份不能泄露,但是人与人之间只要有了往来,万事总归好商量。    她没有别的优势,只盛一碗热饭送一块好肉而已,还不幸被这位眼尖嘴碎的柳举人发现了。    向春气得脸红,旬棠却无事般拨着碗里的饭,笑得不着痕迹。    饭厅这边笑得热闹。在相隔不远的后院里,向能仁正在夸赞今天的菜色,“陈妈,今日的红烧肉做得比五亭居还好!”    “老爷,今天的菜是春子烧的。”    “嚯~”向能仁捏着筷子笑了,“这丫头还有这手好本事!”    “可不是,我瞧着她比酒家厨子也不差。”汪素兰对此极为肯定。    向能仁手中的筷子突然飞快地朝桌子另一边飞过去,‘啪嗒’落在了小儿子茂生的头上,“逆子!一块肉张口就吞下去了?像你这种吃法,金山银山也能吃空。”    茂生含泪把嘴里的肉吐出来,舔了舔嘴边的酱汁。    向能仁脸色一沉,语重心长地对陈妈说:“以后还是你来烧好了,饭菜好吃就会多吃,这样下去,每年的米钱都要多出十几贯。”    “是。”陈妈一边答应一边嘀咕:老爷当成您这样的也是稀世罕有,连口好吃的都不敢尝。    向能仁因此又想到了一桩要紧的事,连忙问道:“陈妈,你给旬公子送了几次夜宵,他可曾说什么?”    “只是道谢。”    “旬公子爱吃吗?”    陈妈摇头,“瞧着没怎么动。”    向能仁忧愁地啧起了嘴,“夏公子他从小锦衣玉食,你做的东西他怕是难以下咽啊!我看这样吧,从明天开始,他的一日三餐交给春子来做,务必要让公子满意。”    陈妈带回向能仁的吩咐后,向春特意挑了个时间去找旬棠,    他住在院子左侧的第一间屋子里,紧挨着紫藤花架。向春敲敲门问:“旬公子,我能进来吗?”    糊着绵纸的木门‘吱’地打开了,门后正是旬棠,他微微一笑问:“向姑娘,你找我有事?”    向春面对他时心情很特别。因为她知道他的秘密,在普通举子身份的背后,藏着耀眼的光环。因为知道了这个秘密,她对他产生了某种责任,就像同盟之间的保护。    向春觉得应该是这样。    “进来坐吧。”她短暂的失语被当成了羞涩,旬棠善解人意地邀请道。    向春点点头,跟着走了进去。    厢房并不大,里面的内设简单到寒酸,内外被一扇纸糊的屏风隔开,靠墙的木桌上堆满了书和纸笔。    因为好奇,向春特意仔细找了找,却并没有在屋子里发现和徐莫文笔迹相似的佐书。她在一张粗糙的方凳上坐下后,笑着说:“我来找公子,是想问你喜欢吃什么?”    旬棠有些意外,“你为什么要问这个?”    “因为老爷把你的膳食交给我来管,我当然要知道你的口味喜好。”    旬棠皱了皱眉,“向老爷为什么要对我格外优待?”    “当然是因为公子学问好啊!”    旬棠笑了,“姑娘不用为这个操心,我对吃什么并没有不满意的地方,等见到向老爷我自会谢他。”    向春一听急了,“那可不行!公子这么说就是我没办好差事,老爷会不高兴的。”    “那该怎么办?”旬棠并不想难为她。    “当然是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。”    ……    虽然直到最后,旬棠也没有说出自己的喜好,但至少默许了她的照顾。    傍晚时,向春回到向家村,去接顺顺好好时给向二婶留下了一半带回来的猪肉。    向二婶欢喜地问:“春,你师娘欢喜你吗?院子里的举人公子有没有能对上眼的?”    向春笑笑说:“我一个村里姑娘,跟他们门不当户不对。”    见她心里跟明镜似的,向二婶面上表情一松,好言安慰道:“不去高攀也好,做妾不如嫁个本分的庄稼人。”    “恩,我知道。”作为拖着两个娃的赤贫村姑,向春没想过嫁人的事。她只想赶快赚到邱博古的六百五十两,带着顺顺好好住到安远城里,送他们去念书。    从向二婶家出来后,向春一边走一边笑,大顺见了问:“姐,今天你怎么那么高兴?”    小好推了他一下,“向冬大笨蛋!因为今天晚上有肉吃呗!”    “不是!”向春挨个揉了揉他们的脑袋,“因为姐姐想到了特别好的一件事……”    “什么事?什么事?”大顺小好像两只争食的小鸟那样,抬着头抢着问她。    “嘿嘿,姐姐想到了你们长大后的样子,还有你们两个都考上了状元,红榜上写着:向冬,向冬冬!”    “哦……”大顺小好突然难为情起来,“姐,今天瑶琴笑话我们……”    “笑话你们什么?”    “她笑话我们不会加数。”    “加数?是算几加几吗?”    “恩。”三个冬连连点头。    “这个很简单啊!你们说说看:一加二等于几?”    三个冬开始数手指头,然后抢着喊:“三!姐,我知道是三!”    “很好。那五加三呢?”    三个冬紧张地数了半天,没人吭声。向春点了大顺,大顺眨着眼睛犹犹豫豫地说:“是八十一吗?”    向春心头一窒,若无其事地说:“走,咱们回家吃肉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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