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晚上天气异常燥热。
余秋水已经在楼顶泼了三次水。在炎热夏天,这栋房子阳光照射过于厉害,风扇里吹出来的风像是来自火焰山,在楼顶泼水降温,算是扬汤止沸。往常日子,房间地板用地拖湿漉漉拖一遍后,到楼顶泼水,一桶水倒下去,滋滋响,一片蒸汽窜起,不过三两分钟水迹全无,待再倒两桶水下去,余秋水便回到房里,燃上蚊香,开最大档风扇,埋头写小说,往往到夜里十一点,身上还是汗流夹背。夏天蚊子多,蚊香不大顶用,余秋水便将脚浸泡在桶水里,既凉快又防蚊;又或者穿上水鞋,闷热无比,效果却很好,很多蚊子气得都自杀了。因而天气再热,蚊子再多,余秋水也能静静地写作,或者看书。
这个晚上,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法静下心来,好像所有脑细胞都化成了陈虹儿。这实在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最娇柔可爱的一个女孩。她的笑容,挺直着身子,双手微微负在背后,眼睛眯眯的,必是天底下最清纯最甜蜜最灿烂最阳光的笑容了。多么教人怦然心动的一个女生呵,可她是陈虹儿,自己哥们的妹妹,延伸少少也是自己的小妹了。
问题的根本在于,她对自己的爱是否出于年轻肤浅视野窄小?这种爱能否经得起考验?一个住在沙漠里的女孩,第一次出远门,看见第一棵小草,便揽它入怀暗许终身,当穿过片片森林与原野,走过处处花草与树木,她会否后悔当初的草率?那时候如若还回头拥抱第一棵小草,他一定会张开双臂与她海枯石烂。如她最终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她,这对双方必然是一种伤害,自己受伤倒也罢了,他又怎么忍心她受到伤害?纵然她抱着小草一生义无反顾,此生他又能否给予她最完满的幸福?爱一个人,就是要教她幸福一生。对如此一个出身富贵人家的女生,余秋水毫无信心。
已过12点,余秋水码出的字还不到500,更是没有丝毫睡意。过去进行时的白艾诗,大学时的聂晓虹,也不时自脑海中蹦出,又淡淡逝去。自己最初吸引她们的,都是自己那其实并不争气的文采吧?如果爱已成为她追求幸福的绊脚石,那就放弃吧,自己独受伤痛。陈虹儿最终会不会又跟她们一样?既然如此,那就不要开始。可是……余秋水哀伤地知道,就在上午那一刻,这个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女孩,已经在他平静的心底,巨石投湖。
他干脆关了电脑,搬了凳子以及随身听和电脑低音炮来到楼顶上,连蚊香也捎上了,又下去买了一小袋罐装珠江纯生。坐下,喝酒,听音乐,看星星,什么都不去想。低音炮音量调得很轻,以免影响已酣然入睡的左邻右舍。余秋水喜爱古典音乐,尤其是古筝,日常写作、看书或吃饭、睡觉时,就让电脑一直播放着。都市的夜空,大多是看不见星星的,只有在暴雨冲洗过后的深夜,街灯熄了,才能依稀看见星星隐约闪烁。余秋水常坐到楼顶上,看那很少看得见或者根本就看不见的星星,在心烦的时候,又或者是小说写累了的时候。
今天晚上的星星一如往常看不见。浅浅喝着从头凉到落脚的冰冻珠江纯生,聆听着和着大自然昆虫鸣叫甚至花开花落宛如天籁一般的琴音,感觉已是妙不可言了。
深夜的风悠悠飘起,清清凉凉,拌着紫荆花和白玉兰花的香味,飘飘袅袅。音乐流淌,如山间泉水叮咚。余秋水的心灵,已如泉水般清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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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哥,秋水拍拖了吗?”东拉西扯一大堆,兜兜转转磨蹭了半天,陈虹儿不显山不露水地问起,一边自冰箱里取了个化州红橙剥了,一瓣一瓣喂进陈宏宇嘴里。“问这干嘛?”陈宏宇很疑惑。又一瓣红橙塞进嘴里。
化州红橙,果肉赤红,鲜甜多汁,隐约中有一丝淡淡不易察觉的酸,味道极其纯正,像乡村原野般自然,像山间泉水般清切,新鲜的广州市面上极难买到,这是艾青青自乡下带来的。陈虹儿若无其事地道:“看他常来我们家蹭饭,怪可怜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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